固废行业治理需求增长 这些省市有了新动作
专栏:业界观察
发布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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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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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抓好治土、治废等工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餐余垃圾、固体垃圾、建筑垃圾、危废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严格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管。
《中国制造2025》要求: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工业固废提出”三化”处理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此前,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使固废处理成为我国环保行业中增速最快的行业之一,备受资本市场的关注与青睐。但由于我国工业固废处理领域还处于起步的阶段,相对于国外而言,国内多数企业研发能力较弱,技术装备落后,同时缺少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整体仍面临不少困境。体现在技术瓶颈上,还体现在行业主体结构瓶颈上。
此次,各地方政府出台明确的措施,无论是将固废污染防治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还是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我们看到了政府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勇气和决心。
工业固废蕴藏巨大的资源价值,是一座被忽视的巨大“矿山”。2018年才刚刚开始,我们也期待着更多地方政府部门为行业发展,从顶层设计出发,规范、引导行业向好发展。同时我们也希望固废处置单位和企业抓住政策红利,为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产量规模世界第一的工业大国,我国每年产生数百亿吨的工业固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但数量巨大,且仍在日益增加、组成日趋复杂。
在过去一年,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行业仍然摆脱不了设施分散、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大部分最终处理处置场所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污染控制标准的困境。
在新的一年,各地政府已经开始行动,采取各项积极措施,促进行业向前迈进。
湖南:固废污染防治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1月17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政府兜底担责、明确县以上固废管理部门职责、落实乡镇和社区职责成显著亮点。
湖南省是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推动湖南省经济高速发展,也产生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同时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湖南省砷、铅、镉、铬等排放量均居全国前列,加快出台固废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各界共识。
早在2012年,湖南省环保厅提出固体废物的立法建议,并列入湖南省2013年度立法项目。前后4年时间,经过广泛调研、考察、座谈,组织立法听证和论证,最后获全票通过。时间虽然较长,但正是在多次立法听证和论证过程中,千锤百炼、反复修改,提升了质量,增进了了解,凝聚了共识,形成多方面亮点。
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基础上,《办法》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固废污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辖权限确定有关责任主体,履行污确染环境防治责任;
规定县以上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固体废物管理责任,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建设专用分类回收暂存场所,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和农用残膜进行回收,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突出了对农村环境的关注和对农民的关怀;
强化对固体废物监测,要求固体废物填埋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情况;
作为“有色金属之乡”,《办法》高度关注矿山固废污染防治,要求矿山企业当定期对矿山周边的地下水、土壤、大气和地表水等环境质量状况和尾矿库坝体的位移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湖南尤其是省会长沙市在城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领先全国,藉此经验,《办法》规定城市餐厨垃圾必须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禁止将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利用新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
针对日益凸显的危废跨省转移风险,《办法》规定,严格禁止将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贮存或者处置,对其资源化利用实施严格控制。
针对新、改、扩建危险废物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前、危险废物收集的环境监管问题,规定了其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事宜。
山西:各区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官网1月30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到2020年,各设区的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原则上不得再新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到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并逐步关闭原有建筑垃圾填埋场。《通知》要求:
首先,坚持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各市要根据区域建筑垃圾存量及增量预测情况,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政策、资金、技术等保障措施。
其次,加强源头管控,降低增量增速。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
再次,规范处置核准,推行分类集运。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的企业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逐步推进按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类、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混凝土、砌块砖瓦类分别投放,运输单位要分类运输。
此外,鼓励技术研发,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垃圾分离工艺技术、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附加值,扩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范围。
最后,加大推广力度,促进产品应用。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人行道、广场、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公路路基垫层等必须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为了保障以上措施的顺利执行,还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信、公安、科技、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国税、地税等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形成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落实财税政策,推行特许经营。凡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的,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及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增值税等财税、用电优惠政策等。
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固废相关内容汇总
北京市
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30%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强制分类实施范围,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30%。探索实行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促进垃圾减量。建成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设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8%。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与治理。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支持废弃矿山转型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上海市
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开工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五违”整治转向无违创建,建立健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开展新一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山西省
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抓好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
下大力气治理环境污染。推进净土行动,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加强城乡垃圾分类处置,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推进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优化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抓好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积极推进朔州国家级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山东省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7%以上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做到立行立改、不贰过。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主动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快散煤污染治理,稳妥有序开展电代煤、气代煤行动,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气频发态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7%以上。
福建省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5%危废处置能力提高到百万吨以上
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推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福州、厦门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扎实推进,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绿道、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和燃气管网3.2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1%、97.5%。三分之一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75%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运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00万吨以上,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
广东省
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新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5座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收集、运输、处理系统。
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加快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电网、供水、网络等建设,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强中小河流治理。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加快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碳交易市场机制。
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务求取得更大成效。新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5座和污水处理设施20座、配套管网5000公里以上。
浙江省
统筹推进餐余垃圾、固体垃圾、建筑垃圾、危废处理设施建设
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坚持标准引领、制度先行,制定实施浙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标准,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和废气、垃圾处理,着力解决工业臭味扰民问题。统筹抓好治土、治废等工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餐余垃圾、固体垃圾、建筑垃圾、危废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南昌市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加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平台”,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渣土运输、油烟排放、扬尘污染整治,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土十条”,完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扎实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大力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培育节能工业、绿色建筑、生态农业。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让绿色成为南昌发展的底色。
合肥市
严格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管
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行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严控道路、施工等扬尘,巩固秸秆禁烧成效。扎实推进净土行动,推动马(合)钢等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取得实效。严格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