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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以水为媒,力促节约型城市建设
专栏:媒体关注
发布日期:2010-10-19
阅读量:949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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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供水公司了解到,由于客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调后,2010年公司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严重影响了中山市民生工程的建设。
                                   【“人•水•城”观念篇】
  中山虽然临海,夏季雨水充沛,但仍面临季节性、区域性缺水。中山市域河涌众多,但可供饮用的河流仅有磨刀门、小榄水道、鸡鸦水道三条。此外,在珠中江区域中,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中山倒数第一。
  有业内专家表示,一直以来,在中山市民头脑中都存在着“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习惯了低价用水。而正是因为这一点固有观念的影响,和全国一样,中山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和建设节水型城市的路程变得更加漫长。
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指出,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这就为水价改革指明了方向。而只有当水价真正反映了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时,一个节水型社会和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体系,水环境的优化才能真正建立。

现状:严格控制成本,上半年仍出现亏损

  据了解,目前中山市24个镇区存在23个价区,而由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用户,均已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而镇区水价基本都高于城区第一阶梯水价。
  在节约资源的大背景下,水务行业也一直在酝酿改革。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水价定价机制未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成本。市供水公司在前期投入时,尤其是在民生工程、抗咸工程上,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公益成本,仅靠目前水价、无政府补贴很难盈利。
  为了应对经营成本日益增长的压力,今年可以说是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的“成本控制”年。记者从市供水公司了解到,为消化外部因素引起的成本上升,市供水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降低成本,降低电耗和供水产销差。如组织进行技术专研,采取多种合理有效的方法,最终实现单位供水电耗约每千吨水215千瓦时,低于2010年行业目标值220千瓦时。再如成立专职查漏队,主动对管网进行检漏,减少管网漏水量,并购买管网漏损自动监控系统、探地雷达等设备提高检漏水平,目前供水产销差率从以前的18%降到目前的15%左右,效果良好。
  据了解,由于客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从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市供水公司已亏损1622万元。导致供水公司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水资源费上涨因素外,近两年国家和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对供水经营成本造成了较大压力,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电价的上涨,省物价局从2008年7月和2009年11月,先后两次调升了供水企业的用电价格;2、购买自来水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供水行业的应交增值税原来可以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中抵扣改为不抵扣;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根据《中山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2006-2020)》,为彻底解决我市安全供水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民生工程建设; 4、大丰水厂出厂水价上调等。

问题:水资源费、社会公益事业加重企业负荷

  在国家节水的大背景下,水资源费也大幅上涨。业内专家认为,这是上调水价的主要动因之一。据了解,全国地表水水资源平均价为每立方米0.2元。随着水缺口加大,未来水资源费的价格可能翻几倍。2010年1月1日起,中山市水资源费执行省统一的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城乡生活取用水和生产、经营取用水收费标准将分别从0.02元/立方米、0.02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0.12元/立方米。
  日前,记者从市供水公司了解到,由于客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调后,2010年公司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严重影响了中山市民生工程的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需投入大量资金,寻求根本解决“咸潮”对中山市的威胁以及不断完善民生工程建设。
  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物价局的《供水企业成本监审报告》,2007年-2009年,市供水公司虽有盈利,但利润呈现出逐年递减的态势。这主要的原因是这几年,市供水公司不断加大对抗咸工程、旧城区管网改造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实施安全优质供水工程,不断改善水质和水压,提高供水安全性。据统计,2005年至2009年间,累计投入约2亿元,建成长江水厂、扩建大丰水厂;2008年至2009年,投入5000万元建设古宥水库抗咸工程和南镇水厂抗咸工程配套管道及泵房工程;此外,从2006年以来,已投入约1.45亿元进行旧城区管网改造和新管网建设等。

路径:革除旧有观念,水价改革成当务之急

  去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中国著名水利水电专家钱正英女士认为,长期以来的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导致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没有得到充分显现。因此,对水价进行改革成为当务之急。她说:“在我国,推行水价改革是促进节水的非常必要和有效措施,要把节水的成本在水价中表现出来。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低水价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个瓶颈,供水企业的建设发展和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发展城市供水、改造城市管网、提高水质质量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调整水价已势在必行。同时,提升城市功能,建立节水型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的质量,都需要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增加供水建设资金积累,促进供水服务质量提高,推进节约用水。
  有业内专家认为,面对水价上涨,市民对当前的水资源危机没有足够认识,政府一方面应合理制定水价,加强公众参与水价决策;另一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水资源短缺危机感,倡导居民节约用水,也只有这样,合理水价与节约水资源才能良性循环。“价格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最直接、最灵敏的信号,用水供给和需求之间通过价格的变化来调节,那么未来,我们可以用来解决水问题的最有效的手段无疑是价格的设定。”
  中山公用水务有关负责人认为,调整水价的目的就是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不少的中外专家在不同的场合都表示过,中国应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通过积极、有步骤的水价改革来减少用水浪费、促进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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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山之石

  如果不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需要,衡量一个国家水价的高低,一般使用两个指标:(1)水费支出占家庭平均支出的比重。国际经验,水费支出应占家庭支出的2%。(2)与相关国家水价的比较。如果用此来衡量我国现行水价,无疑是严重偏低的。我国2008年城镇家庭人均实际支出为14748元,人均水费支出为92元,水费支出占家庭全部支出的比例为0.6%。
  从国家比较看,截至2008年,每立方米水,德国3.01美元,美国0.74美元,巴西0.65美元,日本、中国香港约为3美元,中国0.31美元。水价偏低,一方面不利于节约用水,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另一方面不利于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由于水价偏低,2004-2007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水亏损的省份比例分别为68.0%、61.0%、64.5%和54.8%;全国亏损总额各年度分别为16.1亿元、13.9亿元、12.4亿元和1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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