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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3-05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大会届次: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3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4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何锐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林灿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详见刊登在2013年12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细内容可查阅巨潮网。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3日、2013年1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焕明、梁绮丽
电话:0760-88380039、89886813
传真:0760-88380022(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2.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帐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1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