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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爱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同意提名陈爱学、苏斌、何锐驹、张磊、王明华、何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谢勇、范晓军、李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对《章程》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对《分红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分红管理制度》及条款修订对照表内容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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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