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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爱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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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