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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29
阅读量:4411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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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6-01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监事陶兴荣先生因工作原因,特委托监事会主席林灿华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灿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预案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4,429,654.74元。经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71,764,369.10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76,436.91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1,234,587,932.1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79,069,385.91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4年度利润233,604,964.50元后,2015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0,052,353.60元。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475,111,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2,533,405.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137,518,948.3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20)。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15年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运作状况良好。2015年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在报告期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782.77元,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募集用途。

(四)201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超出部分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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