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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6-04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2016年6月21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召开了第10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参与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用工程”)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2016年6月24日,公司与公用工程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中标通知书》(下文简称《中标通知书》),本次中标金额为26,274.78万元。2016年8月5日,公司、公用工程与中山市黄圃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文简称“黄圃住建局”)签订《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下文简称《特许经营权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具体内容:
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投资标的物包括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已建在建管网及拟建管网,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中山市黄圃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TOT),与BOT工程建设相关的公用设施的改建或扩建,总预算金额约27,186万元。TOT包括污水厂、已建管网及在建管网,经第三方评估TOT部分总造价为17,486.69万元,其中黄圃镇污水厂及已建管网资产16,895.72万元,新丰北片区在建污水管网590.97万元。黄圃镇污水处理厂,总规划10万吨/日,业已建成6万吨/日,4万吨/日已投入使用,尚有2万吨/日待验收。BOT部分预算金额约9,700万元,包括拟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及泵站的设备安装,其中管网工程约9,460万元,泵站的设备安装约240万元,管网最大管径为1.2米,污水泵站流量为2万吨/天。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选出施工单位、投资及运营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公司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运营维护、期满移交等工作。项目TOT款项、融资费、污水厂日常运营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通过收取黄圃镇污水处理费回收相关费用获得合理回报。
2、7月26日,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8月5日公司、公用工程与黄圃镇住建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公司与公用工程出资正式成立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将与黄圃镇住建局重新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为26,274.78万元,其中TOT工程金额为17,486.69万元,BOT工程建设金额为8,788.09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
2、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726元/立方米。
3、项目合作期为25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紧紧围绕公司“环保+水务”核心主业,积极参与市场化PPP项目,扩大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对外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存在风险:
该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仍有可能存在运营风险、政府履约风险、违约补偿风险等。
3、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十分符合公司的“环保+水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资本、运营和工程建设的优势;同时,该项目是公司参与的第一个市场化PPP项目,也是中山市第一个镇区污水PPP项目,有利于公司的对外拓展,有利于解决中山市“污水一盘棋”,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本次对外投资预计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10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 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中标通知书;
3.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