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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7-02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星 期四)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何锐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938,208,16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3.60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931,240,054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3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6,968,115 股,占本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4%。
4、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310,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29%。
5、公司副董事长苏斌先生、独立董事谢勇先生、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126,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34%;
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1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555%;
弃权 102,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7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7%;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126,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34%;
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1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555%;
弃权 102,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7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7%;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66,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43%;
反对 241,4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69,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105%; 反对 2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95%;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62,677,532.98 元。经审计,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07,336,533.80 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733,653.38 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 726,602,880.42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 3,580,052,353.60 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 2015 年度利润 442,533,405.30 元后,
2016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64,121,828.72 元。
公司拟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475,111,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5,022,270.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3,569,099,558.5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六)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7%;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7%;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逐项审议《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3.《债券品种及期限》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发行方式》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担保安排》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9.《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12.《决议有效期》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4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7,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4%;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9%;
弃权 137,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28%;
反对 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88%;
弃权 13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97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57%; 反对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5%;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08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68%; 反对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03%;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选举温振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37,889,76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61%; 反对 178,9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91%;
弃权 1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8,992,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543%; 反对 1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3628%;
弃权 13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2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温振明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黄钰欣、黄雅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