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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5
阅读量:4244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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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因2017年10月2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2中山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特此公告。
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7-059

债券代码:112123        债券简称:12中山0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申报期: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3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期:2017年10月30日(因2017年10月2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有效回售申报数量:50张

回售金额:5,275.00元(含利息)

根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12中山01”债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申报期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3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不上调“12中山01”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5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10月28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5.5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中山01”本次回售申报数量50张、回售金额5,275.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9,999,950张。

2017年10月30日(因2017年10月2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2中山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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