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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8-02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至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何锐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25,934,85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77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25,923,37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11,48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975,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8%。
5、公司独立董事谢勇先生、监事陶兴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代)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燎先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文忠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锐驹先生、苏斌先生、陆奕燎先生、温振明先生、刘雪涛女士、何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锐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7%;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4,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23%;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奕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4,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9%;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温振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7%;
表决结果:当选。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雪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5,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6,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2%;
表决结果:当选。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9%;
表决结果:当选。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琪先生、李萍女士、张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9%;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5,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53%;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9%;
表决结果:当选。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文忠先生、陶兴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925,92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9%;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陶兴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925,92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35,96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9%;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古勇、郑建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201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201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