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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5
阅读量:5157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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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28,993,9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9779%。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4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议案为:《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至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职位暂时空缺,副董事长苏斌先生因公务安排,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刘雪涛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28,993,9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97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28,834,97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6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159,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34,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2%。

5、公司副董事长苏斌先生、董事陆奕燎先生、独立董事周琪先生、独立董事张燎先生、监事张文忠先生、监事陶兴荣先生、副总经理冯凯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28,932,37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

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973,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22%;

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28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28,943,97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4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984,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1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28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28,942,07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44%;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5%;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982,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

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307%;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3%。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28,934,17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6%;

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975,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68%;

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28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6,463,263.42元。经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5,516,367.15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551,636.71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355,964,730.44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55,352,722.67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7年度利润324,524,497.22元后,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86,792,955.89元。

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1,475,111,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5,040,477.7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181,752,478.1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28,964,47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

反对29,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9,005,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44%;

反对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75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28,972,67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7%;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

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9,01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4%;

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74%;

弃权10,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27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8,955,45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4.1933%;

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5%;

弃权889,959,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5.798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95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66%;

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203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未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议案审议未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古勇、郑建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年五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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