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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5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7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9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职位暂时空缺,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刘雪涛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16,630,66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13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16,230,43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1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400,23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71,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1%。
5、公司独立董事李萍女士、独立董事张燎先生、监事陶兴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魏军锋先生、操宇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魏军锋先生、操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904,830,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14,87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759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操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904,830,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14,87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7593%;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王金府、杨骏锴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