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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02
阅读量:539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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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9-07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相关规定及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1.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1.3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利润表

2.1原“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原“减:信用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除上述项目列示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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