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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8万元,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29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 G14041290253号)。
(二)2017 年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1日,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17年第3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28,605.97万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2017年9月27日,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8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项目累计投入73,710.2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68,110.23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5,6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理财累计收入净额6,541.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06.29万元。
三、募集资金理财基本情况
(一)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机构 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到期收益 |
1 | 渤海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 | 2020-1-17 | 2020-4-1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9.75 |
2 | 广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18,000.00 | 2020-5-19 | 2020-11-19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97.75 |
3 | 广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4,000.00 | 2020-12-18 | 2021-3-1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2.13 |
4 | 广发银行 | 协定存款 | 3,000.00 | 2020-12-17 | 2021-3-22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42 |
合计 | 43,000.00 | 533.05 |
(二)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机构 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预期收益 |
1 | 中信银行 | 定期存款 | 11,000.00 | 2020-12-18 | 2021-6-1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81.00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所投资的产品不存在质押等情况。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4、投资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1年4月1日,公司2021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含)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联合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