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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6
阅读量:9554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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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内且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1-04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内,且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理财使用金额

总额人民币5亿元内,且每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理财方式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信用拆借、债券、金融债、票据、同业理财等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短期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实施、管理与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内且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21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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