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客详情
当前位置: 首页> 博客详情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6
阅读量:7682
作者:admin
收藏: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复星集团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4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计划期限内,复星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502,1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

2.  持公司股份152,709,72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5%)的股东复星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506,68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复星集团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506,681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1125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复星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506,68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317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复星集团于20211216日至 20223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29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复星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615日,复星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502,1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细内容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复星集团

20211216日至

2022615

集中竞价交易

8.37

29,502,152

2

大宗交易

-

-

-


 

8.37

29,502,152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复星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182,211,872

12.35

152,709,720

10.3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211,872

12.35

152,709,720

1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复星集团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2022615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复星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复星集团持有公司152,709,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复星集团自身经营计划需要

2.股份来源: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88,506,6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9,502,227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9,004,454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事项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复星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在公司股份过户完毕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标的股份。20141125日,该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过户登记,该股份已于20171127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且上述股份在2017年限售期满后,复星集团没有后续追加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系复星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复星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复星集团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复星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上一页: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一页:关于成立中山公用新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