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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5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股票简称 | 中山公用 | 股票代码 | 00068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飞媚 | 程青民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 ||
电话 | 0760-88389918 | 0760-88389268 | ||
电子信箱 | zhoufm@zpug.net | chengqm@zpug.net | ||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855,737,077.34 | 1,049,163,839.33 | 76.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2,491,256.82 | 535,044,489.88 | 7.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68,450,046.29 | 527,780,444.19 | 7.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4,326,421.90 | -43,768,082.28 | 863.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6 | 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6 | 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9% | 3.49% | 0.1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7,253,082,402.64 | 25,494,652,530.19 | 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990,234,913.32 | 15,673,326,356.65 | 2.02% |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34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54% | 716,048,336 | 216,852,846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04% | 118,671,633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19% | 32,251,736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 | 26,923,700 | 0 | |||
肖阿军 | 境内自然人 | 1.11% | 16,413,319 | 0 | |||
中山市古镇自来水厂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5% | 12,603,546 | 0 | 质押 | 12,600,000 | |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6% | 8,319,467 | 0 | |||
四川山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5% | 8,100,000 | 0 | |||
中山市东凤自来水厂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6,045,806 | 0 | |||
张素芬 | 境内自然人 | 0.37% | 5,51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国有股东、法人股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无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其他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公司无法判断有无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公司股东四川山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股。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 期)公 司债券 | 19中山01 | 112861 | 2019年03月05日 | 2024年03月05日 | 80,000 | 3.15%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中山K1 | 148375 | 2023年07月13日 | 2026年07月13日 | 100,000 | 2.95%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40.25% | 37.40%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9.59 | 10.75 |
(一)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监事的事宜
1.2023年2月28日,公司原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原监事陶兴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2023年3月1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提名江皓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余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同意提名江皓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陆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4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
3.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江皓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补选陆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期满。
2023年3月22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738万股且不超过1,475万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26元/股(含),以此价格测算,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7,571.88万元(含)至15,133.5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5)。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分别于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80,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3,192,276.64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关于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事宜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2.2023年4月27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3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3.2023年7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3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拟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更名的说明》、《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2023年7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