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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7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市镇街供水资产收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市镇街供水资产收购项目的议案》,为推动公司2021-2026年战略发展规划落地,聚焦主业发展,整合本土供水业务,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作为“供水一盘棋”的实施主体,计划整合中山市13家供水企业。本次将对其中9家供水企业进行资产整合,总投资预估为76,016.69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山市镇街供水资产收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进展情况
按照“供水一盘棋”资产整合计划,水务公司近日已陆续与8家相关供水企业及镇街政府签订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协议名称 | 合同主体 | 交易价格 (元) | 交易价格合计 (元) | |
转让方 (甲方) | 受让方(乙方) | ||||
1 | 黄圃镇“供水一盘棋”资产收购协议 | 1.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 216,816,325.37 |
2.中山市黄圃镇自来水公司 | 216,816,325.37 | ||||
2 | 南头镇“供水一盘棋”资产收购协议 | 1.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810,890.00 | 82,216,949.79 |
2.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 81,406,059.79 | ||||
3 | 翠亨新区“供水一盘棋”资产转让协议 | 1.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44,297,423.19 | 57,007,581.99 |
2.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12,710,158.80 | ||||
4 | 南朗镇“供水一盘棋”资产转让协议 | 1.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32,740,871.83 | 42,513,917.80 |
2.中山市南朗供水有限公司 | 9,773,045.97 | ||||
5 | 火炬开发区“供水一盘棋”资产收购协议 | 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24,919,364.59 | 240,858,411.44 |
2.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115,939,046.85 | ||||
6 | 民众街道“供水一盘棋”资产收购协议 | 1.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7,807,290.00 | 46,362,674.77 |
2.中山市民众水务有限公司 | 38,555,384.77 | ||||
7 | 资产转让协议 | 1.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4,219,192.00 | 20,515,130.05 |
2.中山市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 | 16,295,938.05 | ||||
8 | 西区沙朗“供水一盘棋”资产收购协议 | 1.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5,422,070.00 | 45,026,581.47 |
2.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 | 29,604,511.47 |
2.款项支付计划:
按照各协议签订、资产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完成节点支付交易价款。
3.转让价格确定:
交易价格系根据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本次中山市镇街供水资产收购项目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相关供水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4.交付安排:
序号 | 资产名称 | 权属 | 资产移交时间 |
1 | 中山市黄圃镇自来水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市黄圃镇自来水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中山市黄圃镇自来水公司供水资产相关债务 | |||
2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投资资产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 资产收购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除土地物业) |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相关债权债务 |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 ||
3 |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资产 |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 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翠亨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
4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投资资产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 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中山市南朗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市南朗供水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
5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资产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产收购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相关债务 | |||
6 |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投资资产 |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 资产收购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中山市民众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市民众水务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山市民众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资产相关债务 | |||
7 |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投资资产 |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0月31日 |
中山市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市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 | ||
8 |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投资资产 |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 资产收购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 | 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
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资产相关债务 |
5.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
6.税费负担:协议项下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协议权利: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8.协议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供水企业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