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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专栏:临时公告
发布日期:2015-02-27
阅读量:503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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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16,78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3666%。
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5-02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52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2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226日(星期四)下午15:002015227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陈爱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16,78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36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16,242,47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9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43,14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937,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15%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助理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612,55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30%

反对765,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82%

弃权407,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78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764,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3270%

反对765,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3983%

弃权407,1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74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612,55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30%

反对768,4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87%

弃权404,6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78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764,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3270%

反对768,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062%

弃权404,6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66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49,4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08%

反对777,3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504%

弃权458,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88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701,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93%

反对777,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338%

弃权458,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36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9%

弃权499,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260%

弃权499,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65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1,172,2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2268%

弃权102,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1,172,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3.6703%

弃权102,5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20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发行数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9%

弃权499,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260%

弃权499,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65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815,8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579%

弃权458,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88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81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5544%

弃权458,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36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813,3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574%

弃权461,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813,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5466%

弃权461,4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44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上市地点》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9%

弃权499,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260%

弃权499,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65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9%

弃权499,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260%

弃权499,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65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785,2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9%

弃权489,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785,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586%

弃权489,5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32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0,9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3%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9%

弃权499,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87%

反对7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260%

弃权499,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65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2,55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7%

反对771,1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2%

弃权501,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7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4,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139%

反对771,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146%

弃权501,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715%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1,0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4%

反对772,7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95%

弃权501,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7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91%

反对772,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194%

弃权501,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715%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5,511,0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34%

反对785,10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9%

弃权489,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662,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0091%

反对785,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4583%

弃权489,5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5327%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古勇、郑建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五年二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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