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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6-02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拟挂牌新三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客运”)是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了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中港客运的品牌价值和综合融资能力,促进其规范发展,中港客运拟挂牌新三板。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港客运拟挂牌新三板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子公司情况概述
名称: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爱学
注册资本:1,965万美元
设立时间:1984年9月5日
主营业务:经营珠江三角洲各市所属客运口岸至香港、澳门航线旅客水路运输业务(凭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提供垃圾接收、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处理等船舶港口服务(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港客运60%股权,另一股东珠江客运有限公司持有中港客运40%股权。
2.201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并与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约定以18,815.25万元购买岐江集团持有的中港客运60%股权,至今没有追加投资。公司未来三年将继续保持对中港客运的控制权。
3.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5年 | 2016年2月 | |
营业收入 | 203,533,077.83 | 18,059,476.89 |
净利润 | 77,829,208.77 | 6,381,030.34 |
总资产 | 440,655,727.14 | 411,515,881.15 |
净资产 | 264,370,747.66 | 200,428,484.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07,184.92 | 10,070,623.85 |
4.中港客运资产不含公司最近三年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二、公司在子公司中享有的权益
根据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在中港客运按权益60%享有的净利润为46,697,525.26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15%;按权益60%享有的净资产为158,622,448.60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46%。
三、子公司挂牌新三板的目的及挂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中港客运挂牌新三板的原因及目的
近年,中港客运通过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实现了利润逐年上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065.57万元,净资产为26,437.07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0,353.31万元、净利润7,782.92万元。
根据中港客运未来几年的规划,为有效实施港口搬迁规划工作,做好新港口配套设施建设,同时根据船舶更新换代的需求,鉴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对提升中港客运综合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会有较大的帮助,故中港客运拟通过挂牌新三板,直接对接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中港客运股权结构优化,完善公司治理。
2.挂牌事项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
中港客运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监管部门、主办券商及投资者的监督之下规范运作,有利于树立品牌,扩大宣传和扩大市场影响;此外中港客运挂牌后股份可以公开转让,提高了股权流动性,形成有效的股份退出机制,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因此,中港客运挂牌后将对其自身、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中港客运挂牌新三板涉及我司核心业务、独立上市地位、持续盈利能力及高管交叉任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环保水务板块、市场运营板块和金融投资板块,中港客运核心业务为中山至香港的水上客运业务,公司与中港客运主营业务和经营所需资产有显著差异,中港客运拟挂牌新三板未涉及公司核心业务和资产。
鉴于中港客运的各项业务目前均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中港客运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且中港客运的业务、资产规模相对公司整体而言业务、资产规模偏小,公司认为:中港客运挂牌新三板后,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同时,中港客运股票挂牌新三板后,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促进市场开拓。因此,中港客运股票挂牌新三板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中港客运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持续性的交易,并保持各自的资产、财务独立。
双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在中山公用任职 | 在中港客运任职 |
陈爱学 | 董事长 | 董事长 |
王明华 | 董事、总经理 | 董事 |
黄焕明 | 副总经理 | 董事 |
曹晖 | 董事会秘书 | 董事 |
五、关于公司与中港客运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
中港客运的经营范围是经营珠江三角洲各市所属客运口岸至香港、澳门航线旅客水路运输业务(凭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提供垃圾接收、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处理等船舶港口服务(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
因此,公司与中港客运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并不存在基于同一技术源的专利许可。中港客运挂牌新三板不会导致核心技术流失,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核心技术。
六、中港客运拟挂牌新三板具体方案和相关的制度安排
中港客运拟挂牌新三板尚未有具体方案和相关制度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港客运挂牌新三板的有关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