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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7-06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82,211,872股,占总股本比例12.3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4年5月,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山公用”)大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集团”)启动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事宜,同年8月确定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为股份受让方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复星集团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数量为101,228,818股,占中山公用当时股份总数的1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承诺在办理过户完毕后36个月内不减持中山公用的股份。
2014年11月,中汇集团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047号),2014年11月25日中汇集团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过户登记。复星集团根据承诺申报股权限售信息,限售期为自2014年11月25日起的36个月。
关于中汇集团以非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的详情请见2014年11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14-072)。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复星集团承诺在本次转让股份办理过户完毕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标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集团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7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82,211,872 | 182,211,872 | 12.35% | 0 |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04,093,315 | 27.39% | -182,211,872 | 221,881,443 | 15.04%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216,675,767 | 14.69% | 0 | 216,675,767 | 14.69%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187,417,548 | 12.70% | -182,211,872 | 5,205,676 | 0.35%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5、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404,093,315 | 27.39% | -182,211,872 | 221,881,443 | 15.0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071,018,036 | 72.61% | +182,211,872 | 1,253,229,908 | 84.96%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71,018,036 | 72.61% | +182,211,872 | 1,253,229,908 | 84.9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071,018,036 | 72.61% | +182,211,872 | 1,253,229,908 | 84.96% |
三、股份总数 | 1,475,111,351 | 100% | 0 | 1,475,111,351 | 100%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2014年11月25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复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228,81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78,683,215股)的13.00%;
2015年7月7日,公司以2014年末总股本778,683,215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622,946,572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401,629,787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82,211,872股。
2015年12月7日,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数73,481,564股,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75,111,351股。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2,211,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